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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通知
作者:   日期:2023-07-07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湖南考区)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有关旅游院校(系)及单位: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市场函〔2023〕24号)要求,文化和旅游部定于2023年11月25日(周六)举行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现将我省组织实施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报名程序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程序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审核、交费和打印准考证四个环节。
(一)网上报名
2023年7月10日9:00至8月14日17:00,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s://mr.mct.gov.cn(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入口)。湖南省有普通话、英语、日语、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朝鲜语8个语种供考生选报。每位考生一次只能选报1个语种。考生需通过报名系统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以下材料并填报信息。初次报考考生:必须上传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身份证扫描件(包括正、反两面,身份证有效期须覆盖考试日期)、学历证书扫描件(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2024届毕业生报名参加考试,必须提交所在学校的证明)。加试报考考生(已经取得中文“导游员资格证书”,需转换外语语种的考生。以下简称“加试考生”)。必须上传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身份证扫描件(包括正、反两面,身份证有效期须覆盖考试日期)、原资格证书扫描件。上传材料的具体要求参见网上报名系统。考生重复报名无效。
(二)报名信息审核
2023年7月10日9:00至8月21日17:00,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指定专人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予以变更。
(三)交费
考生通过报名信息审核后交费,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9:00至8月28日17:00。交费成功后,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2023年11月20日9:00起,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并自行打印。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或未交费的考生,不能下载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考生报考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须同进参加笔试和现场考试(面试)。已经取得“导游资格证书”,需转换其他语种的考生(以下称“加试考生”)仅须参加现场考试(面试)。笔试采取机考方式进行,科目为政策与法律法规(科目一)、导游业务(科目二)、全国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三)、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科目四)。现场考试(面试)科目为导游服务能力(科目五),其中讲解景点为:
(一)中文类考生考核的8个景区(点)
1.湖南省博物馆马王堆西汉古墓陈列;2.韶山毛泽东同志故居;3.岳阳楼景区;4.天子山旅游区;5.天门山旅游区;6.南岳衡山旅游区;7.花明楼景区;8.东江湖旅游区。
(二)外语类考生考核的5个景区(点)
1.湖南省博物馆马王堆西汉古墓陈列;2.韶山毛泽东同志故居;3.天子山旅游区;4.天门山旅游区;5.岳阳楼景区。
科目一、二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科目三、四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每张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科目五考试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考试工作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可通过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www.mct.gov.cn)下载、查看。
四、考点设置和考试时间
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湖南考区)笔试设长沙市、衡阳市、湘潭市、邵阳市、岳阳市、常德市、张家界市、郴州市、怀化市和湘西自治州十个考点;现场考试设长沙市、衡阳市、常德市、张家界市、怀化市和湘西自治州六个考点。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科目一、科目二
2023年11月25日9:00—10:30
科目三、科目四
2023年11月25日10:30—12:00
科目五
2023年11月27日- 12月25日完成。
具体时间详见现场考试准考证。
五、收费
执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初次报考考生:300元/人;加试报考考生:200元/人。
六、考试结果公布
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分别划定分数线,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的为合格。加试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现场考试成绩满足划线要求为合格。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2024年3月11日9:00起,考生可登录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七、考试结果复核
考生需要对本人考试结果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不再予以复核。考试结果复核工作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八、证书核发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通知要求,由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向考试合格的考生核发“导游资格证书”。领取证书时,需考生本人带与报名信息一致的材料原件(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到指定地点,供发证人员核验后方可领取。
九、其他事项
(一)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考要求
1.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按《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08〕174号)有关规定执行,报名过程中也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供资格审核。
2.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供资格审核。台湾居民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其他要求与大陆地区考生相同。
(二)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报考要求
2024届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按证书核发要求领取“导游资格证书”。
十、有关要求
各市州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要高度重视考试工作,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市场函〔2023〕24号)要求有关工作要求,加强对相关文件和规定的学习,做好考试宣传和协调配合等工作,确保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顺利举行。
十一、联系方式
报名网站技术问题咨询:021-61948895
报名审核咨询:0731-82213011
特此通知。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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